為加強我市法學理論和法治實踐研究工作,提升服務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根據中國法學會和天津市法學會2025年度工作要點,結合我市法治建設實際,經征求各有關方面意見,現將2025年天津市法學理論法治實踐研究重點項目安排如下: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總體國家安全觀,認真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天津重要講話精神和對天津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天津高質量發展和法治建設中的重點熱點難點問題,堅持理論聯系實際,積極服務法治實踐,為在法治軌道上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大都市提供有力的法學理論支撐和法治服務保障。
二、 項目設置
(一)重點項目(23項)
1. 習近平法治思想引領法治天津建設實踐研究
2. 涉外法治理論和實踐前沿問題研究
3. 京津冀協同發展的法治保障研究
4. 健全黨內法規同國家法律法規銜接協調機制研究
5. 網絡意識形態綜合治理法治化路徑研究
6. 社會矛盾糾紛多元預防調處化解綜合機制天津實踐研究
7. 數字法治政府中公共數據產品服務供給法治化研究
8. 人工智能技術運用的法律規制研究
9. 天津民營經濟發展壯大法治保障研究
10. 天津低空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法治保障研究
11. 天津文旅產業融合發展法律保障路徑研究
12. 習近平法治思想指導下的非訴訟多元解決機制在防范化解醫療糾紛問題的法治化路徑研究
13. 科技倫理治理法治化研究
14.未成年人犯罪預防與治理研究優化
15.推進信訪工作法治化實現路徑研究
16.重大安全事故處理法治化路徑研究
17. 公共法律服務立法保障研究
18. 天津市教育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研究
19. 商事調解市場化下訴調與對接機制研究
20.知識產權司法服務保障我市合成生物產業發展的研究
21. 腦機接口技術監管法律問題研究
22. 老齡社會勞動關系法治保障研究
23. 天津紅色法治文化研究
(二)青年項目(5項)
1. 完善食品藥品安全責任體系研究
2. 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管理辦法研究
3. 平臺用工“去勞動關系化”現象的司法規制路徑
4. 關于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治理研究
5. 虛擬貨幣法律問題研究
三、項目申報
申報項目須從以上項目中選定,項目名稱可根據研究角度、方向對題目文字做適當修改,但不能改變題目主要研究方向。項目申請人應為中國法學會會員,具有中級以上職稱或科級以上職務職級,具有獨立開展及組織科研工作的能力,能作為項目實際主持者并擔負實質性研究工作。項目實行主持人負責制。申報青年項目的,申請人和項目組成員年齡均應在40周歲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項目申請人原則上同一年度只能申報市法學會的一個項目;項目組成員最多只能同時參加市法學會兩個項目。未完成上一年度項目任務的申請人(市法學會根據工作需要調整合并相關項目的除外),不得申報新的項目。項目組成員不少于2人,不超過6人。鼓勵高校、區法學會等與有關部門和單位整合資源、協作攻關,堅持理論性與實踐性的有機統一。
項目研究過程中,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須經項目主持人所在單位同意,向市法學會提出書面申請并獲得批準。否則,撤銷立項項目:1.變更項目主持人、項目組成員的;2.研究題目、內容有重大調整的;3.變更項目管理單位的;4.項目延期的;5.其他重要事項變更的。
項目選題方向正確,擬突破的難點明確,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科學、可行,應具有重要的實踐應用價值;項目組成員對項目有一定的研究基礎,具有相關的研究成果,具有完成該項目的能力;項目申報表應填寫清楚、完備。
請項目申請人于6月5日前將項目申報表報市法學會。申報表須以word文檔“申報項目名稱+申請人名稱”為文件名發送,以免漏登。市法學會對項目組織立項評審。
批準立項項目應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應將項目成果一式五份和電子版以及學術不端查重報告一并報送市法學會。項目研究最終成果形式為研究報告,字數不少于1.5萬字,要有實證調研數據且對策建議部分不低于總篇幅的1/4。同時須提交2500字左右成果專報。
四、成果轉化
1.對驗收合格且有重要應用價值的研究成果摘要形成《天津法學要報》向有關領導報送。
2.作為天津市優秀法學成果推薦《天津法學》公開發表。
3.將優秀法學研究成果向實務部門推薦采納或以其他方式進行轉化。
聯 系 人:李菁 聯系電話:83608372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1、《2025年度天津市法學理論法治實踐研究重點項目申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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