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我市法學理論和法治實踐研究工作,提升服務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根據中國法學會和天津市法學會2024年度工作要點,結合我市法治建設實際,經征求各有關方面意見,現將2024年天津市法學理論法治實踐研究重點項目安排如下: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總體國家安全觀,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天津重要講話精神和對天津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主動服務“十項行動”,積極服務天津政法工作現代化,聚焦天津高質量發展和法治建設中亟需解決的重點難點問題,堅持理論聯系實際,強化對法學基礎理論和全面依法治國實踐的研究,突出針對性和實效性,注重研究成果質量,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大都市、奮力譜寫中國式現代化天津篇章提供有力的法學理論支撐和法治服務保障。
二、項目設置
(一)重點項目(20項)
1.習近平法治思想指導下的法治天津建設實踐研究
2.促進新質生產力發展的法治保障研究
3.京津冀協同發展的法治保障研究
4.政府數據授權運營中的行政法救濟研究
5.黨內法規制度建設的數字賦能問題研究
6.新時代訴源治理與基層社會治理深度融合研究
7.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的法治化路徑研究
8.在法治軌道上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研究
9.優化營商環境背景下金融風險防范化解問題研究
10.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業營商立法環境優化研究
11.促進銀發經濟發展的地方立法研究
12.天津地區優秀法律文化的歷史傳承與發展研究
13.總體國家安全觀下大數據法律問題研究
14.推進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鄉村建設研究
15.衛生健康法規規章體系研究
16.推動人工智能等新興技術創新發展法律問題研究
17.超大城市養犬管理法治化路徑研究
18.城市低速電動車管理的困境及法治化對策研究
19.未成年人犯罪預防的綜合治理路徑研究
20.行政訴訟與行政復議銜接
(二)青年項目(5項)
1.依法維護新就業群體合法權益研究
2.新興技術領域知識產權保護問題研究
3.違法行為數量認定及法律適用問題研究
4.ChatGPT生成物對著作權邊界的沖擊與重置
5.創新新時代天津涉外卓越青年法律人才培養機制研究
三、項目申報
申報項目須從以上項目中選定,項目名稱可根據研究角度、方向對題目文字做適當修改,但不能改變題目主要研究方向。項目申請人應為中國法學會會員,具有中級以上職稱或科級以上職務職級,具有獨立開展及組織科研工作的能力,能作為項目實際主持者并擔負實質性研究工作。項目實行主持人負責制。申報青年項目的,申請人和項目組成員年齡均應在40周歲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項目申請人原則上同一年度只能申報市法學會的一個項目;項目組成員最多只能同時參加市法學會兩個項目。未完成上一年度項目任務的申請人(市法學會根據工作需要調整合并相關項目的除外),不得申報新的項目。
項目研究過程中,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須經項目主持人所在單位同意,向市法學會提出書面申請并獲得批準。否則,撤銷立項項目:1.變更項目主持人、項目組成員的;2.研究題目、內容有重大調整的;3.變更項目管理單位的;4.項目延期的;5.其他重要事項變更的。
項目選題方向正確,擬突破的難點明確,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科學、可行,應具有重要的實踐應用價值;項目組成員對項目有一定的研究基礎,具有相關的研究成果,具有完成該項目的能力;項目申報表應填寫清楚、完備。
請項目申請人于5月30日前將項目申報表報市法學會,須以“申報項目名稱+申請人名稱”為文件名,以免漏登。市法學會對項目組織立項評審。
批準立項項目應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應將項目成果一式五份和電子版以及學術不端查重報告一并報送市法學會。項目研究最終成果形式為研究報告,字數不少于1.5萬字,要有實證調研數據且對策建議部分不低于總篇幅的1/4。同時須提交2500字左右成果專報。
四、成果轉化
1.對驗收合格且有重要應用價值的研究成果摘要形成《天津法學要報》向有關領導報送。
2.作為天津市優秀法學成果推薦《天津法學》公開發表。
3.將優秀法學研究成果向實務部門推薦采納或以其他方式進行轉化。
聯系人:李菁 聯系電話:83608372